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200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7年)
-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管理规定(200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200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1985年)
-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2009年)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8年)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8年)
- 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2017年)
- 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2014年)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34号(2010年)
-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2009年)
-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管理规定(200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以下简称“安检机构”)开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以及对安检机构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按照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等要求,对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进行检验检测的活动,包括机动车注册登记时的初次安全技术检验和登记后的定期安全技术检验。
本办法所称安检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按照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等要求,对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进行检验,并向社会出具公证数据的检验机构。
第三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对全国安检机构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安检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安检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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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8年)
-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管理规定(2006年)
- 安全监管总局科技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科技支撑工作的通知(201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优惠原产地证书签证管理办法(2009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由哪一级人民法院管辖问题的批复(2000年)
- 全国城镇供水设施改造与建设“十二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2012年)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整合建设12315行政执法体系更好服务市场监管执法的意见(201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1990年)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业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2000年)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审计署关于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07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十五部法律的决定(20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