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财务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以下简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财务管理,根据《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财综字〔1999〕117号)及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上缴中央财政的土地有偿使用费。
第三条
土地有偿使用费纳入预算管理,坚持“先收后支、量入为出、统筹规划、专款专用”的原则。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一批)的决定(2011年)
- 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2017年)
- 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的决定(2001年)
- 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补助费管理办法(2011年)
- 关于对工业雷管实施编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01年)
- 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5—2020年)(2015年)
-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行政许可管理办法(202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考古涉外工作管理办法(2011年)
- 国务院关于确定三亚市城市总体规划由国务院审批的通知(201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第24号(200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