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更新改造项目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办法(2002年)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中央外贸发展基金的管理,发挥贴息资金的宏观导向作用,促进企业的技术更新改造和产品研究开发,推动产业升级,优化产品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技术更新改造项目贷款贴息是指国家对企业用于技术更新改造项目的中短期贷款(不含流动资金贷款)利息给予的适当资助。
第三条
安排贴息资金的原则是:
(一)有利于技术创新和产品结构的调整,增强产品竞争力;
(二)有利于节能降耗,提高企业技术装备水平;
(三)有利于高新技术企业产品的研究开发和在国际上具有比较优势产业的技术更新改造;
(四)有利于激发、调动企业进行技术更新改造与产品研究开发的积极性。
第四条
安排贴息资金的项目范围是:
(一)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项目;
(二)节能降耗,减少污染、促进环境保护的项目;
(三)提高产品质量和档次、增加品种规格、增强市场竞争力的项目;
(四)推动产品结构调整的项目。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关于商业银行发行公司债券补充资本的指导意见(2013年)
-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2022年3月)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决定(2021年)
- 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创业公司债券试点的指导意见(2017年)
-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7〕第12号(2017年)
- 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2000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2022年6月)
- 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202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进出口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2015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担保若干问题的规定(20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