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在河口口岸和磨憨口岸开展口岸签证工作的批复(2004年)
云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请求授予河口、磨憨口岸签证权的请示》(云政发〔2004〕13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在河口口岸和磨憨口岸开展口岸签证工作。
国务院
二〇〇四年九月六日
- 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16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08年)
- 关于修订《〈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服务贸易协议》的协议二(2024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19年)
-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为残疾人提供更加优质诉讼服务的十条意见(2024年)
- 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0年度主要工作安排(2010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2021年)
- 银保监会证监会关于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补充一级资本的指导意见(修订)(2019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08年)
- 价格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审查规则(20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