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2008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律师事务所的设立,加强对律师事务所的监督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下简称《律师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律师事务所应当依法设立并取得执业许可证。
第三条
律师事务所应当依法开展业务活动,加强内部管理和对律师执业行为的监督,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活动,不得侵害律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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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保险业务基本服务规定(2010年)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2024年)
-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国有林场改革方案(2015年)
- 财政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1999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扣押铁路运输货物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十八件执行类司法解释的决定(2020年)
- 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发布标准(2009年)
- 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5年)
-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2006年)
- 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20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