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关于废止12件部颁规章的决定(2009年)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完善司法行政工作机制,提高服务科学发展水平,司法部对现行部颁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司法部决定:
对主要内容已经被新的法律、规章所代替或者调整对象已经消失的《司法部企业设备管理暂行规定》等12件部颁规章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
司法部决定废止的12件部颁规章目录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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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2004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无锡民族工商业博物馆冠名问题的复函(2007年)
- 国务院关于支持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2013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通知(2018年)
- 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废止的规章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014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相互办理委托事项的规定(1993年)
- 国务院关于通用航空管理的暂行规定(2014年)
- 国务院关于修改《植物检疫条例》的决定(1992年)
- 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200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2009年)
- 生物产业发展“十一五”规划(200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