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关于废止12件部颁规章的决定(2009年)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完善司法行政工作机制,提高服务科学发展水平,司法部对现行部颁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司法部决定:
对主要内容已经被新的法律、规章所代替或者调整对象已经消失的《司法部企业设备管理暂行规定》等12件部颁规章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
司法部决定废止的12件部颁规章目录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2004年)
-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201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2000年)
- 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试行办法(2015年)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2011年)
-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管理办法》的决定(2010年)
- 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2025年)
-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的决定(1997年)
-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2019年)
- 养老保障管理业务管理办法(2015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调整梧州市市辖区和苍梧县行政区划的批复(200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