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财政部发行特别国债购买外汇及调整2007年末国债余额限额的决议(2007年)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了财政部部长金人庆代表国务院对《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财政部发行特别国债购买外汇及调整2007年末国债余额限额的议案》作的说明,并对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同意国务院提出的议案,同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在议案审查报告中提出的建议。会议决定:批准发行15500亿元特别国债购买外汇,批准2007年末国债余额限额调整为53365.53亿元。
- 慈善组织认定办法(2024年)
- 融资租赁货物出口退税管理办法(2014年)
- 医保局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工作的指导意见(2020年)
- 中国居民(国民)申请启动税务相互协商程序暂行办法(2005年)
- 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行政处罚实施办法(202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14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甘肃省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的批复(2001年)
-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2007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决定(2012年)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20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