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的决定(2006年)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于1996年12月20日在瑞士日内瓦召开的关于版权和邻接权若干问题的外交会议上通过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同时声明: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受《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第十五条第(1)款的约束。
二、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另行通知前,《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
- 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修改《定期国际航空运输管理规定》、《中国民用航空国内航线经营许可规定》和《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规定》的决定(2014年)
- 公安部、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加强出生登记工作的通知(1988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上海金融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的决定(2021年)
-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195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1999年)
-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200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1985年)
-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2017年)
-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智利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的决定(2014年)
- 卫生部关于修订《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的通知(200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