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改革委决定废止的规章目录(2017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 1 号
根据能源行政处罚和能源争议纠纷调解工作实际情况,并考虑到适用主体、调整对象均发生了变化,现决定废止《电力监管机构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第16号令)、《电力争议纠纷调解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第30号令)。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主 任 何立峰
2017年3月6日
发展改革委决定废止的规章目录(共2件)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及时间
发布部门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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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力争议纠纷调解规定(2011年)
- 电力监管机构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06年)
-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2022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大同海关和侯马海关的批复(2002年)
- 关于规范涉外版权合作期刊封面标识的通知(2000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决定(2001年)
- 《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经济技术合作协议(2017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的安排(2001年)
- 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行动计划(2015—2016年)(2015年)
- 关于修订《〈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服务贸易协议》的协议(2019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设立中俄东宁——波尔塔夫卡互市贸易区的复函(2000年)
- “十二五”期长江黄金水道建设总体推进方案(20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