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201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强化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主体责任,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健康和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其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用人单位应当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为劳动者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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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2020年)
- 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2009年)
- 国务院关于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意见(2015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2007年)
- 盲人医疗按摩管理办法(200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条例(1957年)
- 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2016年)
-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5年)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2010年)
- 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2011年)
- 海关总署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废止《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管理办法》的决定(2024年)
- 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201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