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馆饭店视频点播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
第一条
为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对视频点播业务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宾馆饭店视频点播,是指在宾馆饭店中通过闭路电视系统或其他有线传输方式,向特定用户播放其指定的视听节目的业务活动。
第三条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负责全国宾馆饭店视频点播业务的管理工作,地方各级广播电视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宾馆饭店视频点播业务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
宾馆饭店开办视频点播业务,须经省级广播电视管理部门批准。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管理办法(2004年)
- 法官行为规范(试行)(2005年)
- 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2014年)
- 国务院关于修改《行政复议条例》的决定(1994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2024年)
-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2020年)
- 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信息化发展和切实保障信息安全的若干意见(2012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规程(2024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第十一批)的决定(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