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馆饭店视频点播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
第一条
为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对视频点播业务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宾馆饭店视频点播,是指在宾馆饭店中通过闭路电视系统或其他有线传输方式,向特定用户播放其指定的视听节目的业务活动。
第三条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负责全国宾馆饭店视频点播业务的管理工作,地方各级广播电视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宾馆饭店视频点播业务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
宾馆饭店开办视频点播业务,须经省级广播电视管理部门批准。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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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管理办法(2004年)
-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2008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2014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几个问题的解释(1996年)
- 机关事务管理条例(2012年)
- 主要林木品种审定办法(2017年)
- 公安部关于对不满十四岁的少年犯罪人员收容教养问题的通知(1993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2017年)
-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设备开放、运行管理规则(2006年)
-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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