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行政处罚办法(202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气象行政处罚行为,保障和监督气象主管机构有效地实施行政管理,维护气象工作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实施气象行政处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实施行政处罚,应当以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并依照法定的程序实施。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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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气象局关于修改《气象行政处罚办法》的决定(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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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境口岸卫生处理监督管理办法(2013年)
- 核动力厂管理体系安全规定(2020年)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进出口商品数量重量检验鉴定管理办法》的决定(2015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2016年)
- 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工作规则(2014年)
- 关于修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的决定(2018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2011年)
- 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