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关于加强审计监督促进“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的意见(2011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审计厅(局),署机关各单位、各特派员办事处、各派出审计局: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期和战略机遇期。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十二五”时期必须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努力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十二五”规划纲要,描绘了未来5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也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促进“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提出以下意见:
一、 深入学习把握“十二五”规划纲要的精神实质,增强围绕主题主线开展审计工作的自觉性
“十二五”规划纲要确定了“十二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行动路线和推进措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各级审计机关要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审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进一步提升审计工作的主动性、宏观性、建设性、开放性和科学性,更好地适应新形势、履行新使命,为推动“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做出积极贡献。要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把推进法治、维护民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严肃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案件,更加注重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揭示问题、分析原因和提出建议,充分发挥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要全面提高审计能力和水平,推动审计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促进深化改革和民主法治建设、维护国家安全和促进反腐倡廉建设方面迈上新台阶,审计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和信息化建设迈上新台阶,符合我国国情、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审计理论、审计文化、审计方法和审计模式的研究与建设迈上新台阶,审计人才和干部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 认真履行审计职责,积极推动“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施
“十二五”时期的审计工作要以促进“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施为着力点,继续坚持以真实合规性审计为基础,全面推进绩效审计,切实突出以下重点: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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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港口岸线使用审批管理办法(2012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2003年)
- 国务院关于授予和晋升李小刚等37名同志海关关衔的命令(2004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暂行条例的决定(1993年)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信用社管理机构提取管理费问题的通知(1999年)
- 国务院关于促进云计算创新发展培育信息产业新业态的意见(2015年)
- 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2018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仲裁机构“先予仲裁”裁决或者调解书立案、执行等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2018年)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执行《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项下《关于货物贸易的原产地规则》的规定(20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