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关于加强重点行业用水定额管理的通知(2024年)
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节约用水条例》和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以标准升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以用水定额标准引领重点行业节约用水,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现就加强重点行业用水定额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健全用水定额体系,压实用水单位节水责任,加大用水定额执法力度,加强重点行业用水的全过程管理和全链条节约,引导重点行业用水单位更加重视用水定额、主动掌握用水定额、严格执行用水定额,深挖重点行业节水潜力,全面提升重点行业水资源利用效率,加快重点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推动形成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二、 重点行业范围
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明确的行业小类,结合国家用水定额标准政策实施情况,提出重点行业范围如下。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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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2006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的决定(202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05年)
-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交通运输财务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2013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刑事抗诉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11年)
- 试点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并上市监管工作实施办法(2023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多措并举着力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的指导意见(2014年)
-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2024年)
- 公安部、建设部关于改善和提高居民住宅整体安全防范能力的通知(198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198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