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交通运输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2012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天津市、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单位:
根据《关于贯彻实施〈行政强制法〉的通知》(国发〔2011〕25号)要求,部组织对部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清理结果已经2012年1月31日第1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
决定取消规章中的行政强制措施4项(见附件1)。
二、
决定废止规范性文件23件(见附件2)。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关于骗购外汇、非法套汇、逃汇、非法买卖外汇等违反外汇管理规定行为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暂行规定(1999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2019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将山东省青州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201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修正案(2010年)
- 开发区规划管理办法(1995年)
-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2021年)
-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2011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山东半岛国家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批复(2016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反不正当竞争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