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熊猫国内借展管理规定(2016年)
第一条
为了加强大熊猫保护,规范大熊猫国内借展管理,保障大熊猫圈养种群健康发展,提高公众保护野生动物意识,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借展是指以文化交流、科普宣传或者公众教育等为目的,借出或者借入大熊猫进行展览的行为。
第三条
借展大熊猫应当遵循科学、适度的原则,不得危及大熊猫圈养种群的发展,不得以单纯营利为目的。
第四条
借展大熊猫的借入方应当具备与驯养繁殖大熊猫相适应的资金、设施和人员等条件,取得具有大熊猫物种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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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河河口管理办法(200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突尼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200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2011年)
- 出口产品反倾销案件应诉规定(2006年)
- 国务院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规定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决定(2014年)
- 财政部关于建立和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意见(2010年)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2008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2012年)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200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