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指导意见(2016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健身休闲产业是体育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体育运动为载体、以参与体验为主要形式、以促进身心健康为目的,向大众提供相关产品和服务的一系列经济活动,涵盖健身服务、设施建设、器材装备制造等业态。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人民群众多样化体育需求日益增长,消费方式逐渐从实物型消费向参与型消费转变,健身休闲产业面临重大发展机遇。但目前健身休闲产业总体规模不大、产业结构失衡,还存在有效供给不足、大众消费激发不够、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器材装备制造落后、体制机制不活等问题。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是推动体育产业向纵深发展的强劲引擎,是增强人民体质、实现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必然要求,是建设“健康中国”的重要内容,对挖掘和释放消费潜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强经济增长新动能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快健身休闲产业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 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健身休闲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健身休闲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培育壮大各类市场主体,丰富产品和服务供给,推动健身休闲产业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不断满足大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身休闲需求,提升幸福感和获得感,为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扩大消费需求、拉动经济增长、转变发展方式提供有力支撑和持续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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