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产业统计分类(2019)(2019年)
一、 分类目的
为加快推动体育产业发展,科学界定体育产业的统计范围,建立体育产业统计调查制度,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6〕3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7号),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基础,制定本分类。
二、 概念界定和分类范围
体育产业是指为社会提供各种体育产品(货物和服务)和体育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分类范围包括:体育管理活动,体育竞赛表演活动,体育健身休闲活动,体育场地和设施管理,体育经纪与代理、广告与会展、表演与设计服务,体育教育与培训,体育传媒与信息服务,其他体育服务,体育用品及相关产品制造,体育用品及相关产品销售、出租与贸易代理,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等11个大类。
三、 编制原则
(一)
以国务院有关文件为指导。本分类主要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指导意见》提出的重点任务,确定体育产业的基本范围。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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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依法惩治和预防民营企业内部人员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意见(2023年)
- 违反《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2021年)
-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2018年)
- 涉案文物鉴定评估管理办法(2018年)
- 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2003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县际间海域行政区域界线的通知(2011年)
- 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港澳记者在内地采访办法(2006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北省设立荆门市掇刀区的批复(2001年)
-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2017年)
- 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200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