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5年)
为了依法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激发市场、社会的创造活力,根据国务院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质检总局对认证认可有关部门规章进行清理。经过清理,质检总局决定:
一、
对2件部门规章予以废止,详见附件1。
二、
对1件部门规章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详见附件2。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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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证咨询机构管理办法(2005年)
- 认证培训机构管理办法(2005年)
- 出版物批发市场管理暂行办法(2000年)
- 中央国家机关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制度的实施方案(2002年)
-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工业企业加强管理降本增效的若干意见(2009年)
-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的通知(2011年)
- 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2004—2007年)(2004年)
- 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2019年)
- 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2019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9年)
- 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油气管网行业(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