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好各项就业政策,规范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就业补助资金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促进就业创业的专项资金,由财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人社部门)管理。
第三条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应遵循的原则:
——公平公正。落实国家普惠性的就业创业政策,重点支持就业困难群体就业,适度向中西部地区、就业工作任务重地区倾斜,促进不同群体间、地区间公平就业。
——激励相容。优化机制设计,奖补结合,先缴(垫)后补,充分发挥各级政策执行部门、政策对象等积极性。
——精准效能。提高政策可操作性和精准性,加强监督与控制,以绩效导向、结果导向强化就业资金管理。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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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三批)的决定(2020年)
-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11年)
- 工程建设标准解释管理办法(2014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甘肃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方案的复函(2002年)
- 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2020年)
- 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2019)(2019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决定(1996年)
- 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2017年)
- 全面深化金融改革促进金融业持续健康安全发展…………………………温家宝(2007年)
-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银监会关于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进公共租赁住房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的通知(2015年)
- 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安全生产八条规定(2015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福建省县际间海域行政区域界线的通知(20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