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培训机构管理办法(200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认证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认证培训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以及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认证培训机构,是指对从事认证评审、审核、检查以及其他与认证活动有关的人员进行基本培训活动的组织。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认证培训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5年)
- 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201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2018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天津、上海、海南、重庆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的批复(2021年)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2014年)
- 关于12月20日放假的通知(1999年)
-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7号——定向发行优先股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2014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2023年)
- 财政部关于修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2019年)
- 关于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202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