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2010年)
第一条
为了规范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发布证券研究报告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依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是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一种基本形式,指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对证券及证券相关产品的价值、市场走势或者相关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形成证券估值、投资评级等投资分析意见,制作证券研究报告,并向客户发布的行为。
证券研究报告主要包括涉及证券及证券相关产品的价值分析报告、行业研究报告、投资策略报告等。证券研究报告可以采用书面或者电子文件形式。
第三条
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发布证券研究报告,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遵循独立、客观、公平、审慎原则,有效防范利益冲突,公平对待发布对象,禁止传播虚假、不实、误导性信息,禁止从事或者参与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活动。
第四条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发布证券研究报告行为实行监督管理。
中国证券业协会对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发布证券研究报告行为实行自律管理,并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制定相应的执业规范和行为准则。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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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麝类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2003年)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7年)
- 公安派出所外国人住宿登记管理办法(试行)(200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管理规定(2014年)
- 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2017年)
- 应急部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安全生产文件的通知(YYYY年MM月DD日)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0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2年修订)(2012年)
- 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办法(2021年)
- 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2004年)
- 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促进高速公路应用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技术的若干意见(20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