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促进高速公路应用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技术的若干意见(2010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
为进一步利用信息技术提升高速公路通行效率和服务水平,促进节能减排,加快高速公路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简称ETC)的推广应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国发〔2009〕8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23号)以及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路交通节能中长期规划纲要》的有关要求,现就促进高速公路应用ETC提出如下意见:

一、 总体要求

(一) 充分认识高速公路实行ETC收费的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国高速公路发展迅速,国家高速公路网络逐步形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作出了重要贡献。随着社会进步和机动车辆的快速增加,公路网交通流量急剧增加,部分公路因停车收费造成交通拥堵的现象时有发生。在交通运输部组织的“京津冀和长三角区域高速公路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示范工程”的带动下,我国已经拥有自主知识产权ETC技术、系列标准和相关设备,并在东中部的部分地区得到推广应用。实践证明,实施高速公路ETC,是通过技术手段解决公路收费站拥堵、提高高速公路通行效率的有效措施;是促进交通运输节能减排、节约用地以及节约管理成本的重要举措;是适应公路网络化管理趋势、发挥公路网整体效益和提升服务水平的现实需要;也是推广应用高科技成果、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的重要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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