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办法(202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规范公路养护市场秩序,保证公路养护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公路养护作业,是指为保证已建公路符合相关技术要求而采取的预防或者修复作业活动,不包括公路日常养护。
第三条
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的许可和管理工作。
市、县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对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进行监督管理。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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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08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2007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黑龙江省调整哈尔滨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2006年)
- 印刷业管理条例(201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1991年)
-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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