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2017年)
- 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管理办法(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2017年)
- 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管理办法(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2016年)
- 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管理办法(2016年)
- 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200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2016年)
- 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管理办法(201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2019年)
- 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管理办法(2017年)
- 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2009年)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确保各项改革措施有效落实,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现行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规章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决定:
一、
对6部规章予以废止。(附件1)
二、
对2部规章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附件2)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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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2009年)
- 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行动方案(2024年)
- 棉花加工资格认定和市场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
- 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2014年)
-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市场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快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2025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六)(2015年)
- 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2013年)
- 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2012年)
-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2008年)
- 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2009年)
-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理评估和监督检查办法(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