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2017年)
- 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管理办法(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2017年)
- 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管理办法(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2016年)
- 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管理办法(2016年)
- 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200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2016年)
- 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管理办法(201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2019年)
- 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管理办法(2017年)
- 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2009年)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确保各项改革措施有效落实,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现行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规章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决定:
一、
对6部规章予以废止。(附件1)
二、
对2部规章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附件2)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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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2009年)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1年)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2001年)
- 税务总局关于修改若干增值税规范性文件引用法规规章条款依据的通知(2009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损害赔偿案件当事人的再审申请超出原审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再审问题的批复(2002年)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2018年)
- 关于期货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或股权有关问题的规定(201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2017年)
-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2023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200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