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2016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养老服务业既是涉及亿万群众福祉的民生事业,也是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朝阳产业。近年来,我国养老服务业快速发展,产业规模不断扩大,服务体系逐步完善,但仍面临供给结构不尽合理、市场潜力未充分释放、服务质量有待提高等问题。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和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老年群体多层次、多样化的服务需求持续增长,对扩大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提出了更高要求。为促进养老服务业更好更快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 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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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非居民长期旅客进出境自用物品监管办法(2004年)
- 启运港退(免)税管理办法(201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任免人员(2018年12月28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年)
- 民政部立法工作规定(2014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2008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2022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联合实施国际热核聚变实验堆计划建立国际聚变能组织的协定》、《联合实施国际热核聚变实验堆计划国际聚变能组织特权和豁免协定》的决定(2007年)
- 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2015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河北、浙江、湖北省开展行政备案规范管理改革试点的复函(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