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七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2023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时代推进改革开放的重要战略举措,肩负着更好发挥改革开放综合试验平台作用,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的重大使命。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自贸试验区所在地区和有关部门结合各自贸试验区功能定位和特色特点,全力推进制度创新实践,形成了自贸试验区第七批改革试点经验,将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复制推广的主要内容
(一)
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中小学少数民族文字教材管理办法(2021年)
- 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2005年)
- 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200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2011年)
- 在《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第二阶段高级别会议开幕式上的致辞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2022年)
- 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2012年)
- 内河乡镇渡口建设有关技术标准暂行规定(2014年)
- 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2017年)
-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全民国防教育日的决定(2001年)
- 金税三期工程档案管理规程(试行)(200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