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废止、修改的规范性文件(2019年)
一、 决定予以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1987〕国环字第002号)
2.
关于加强外商投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通知(环法〔1992〕57号)
3.
国家环保局、国家计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监〔1993〕324号)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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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口废塑料环境保护管理规定(2013年)
- 进口废PET饮料瓶砖环境保护管理规定(试行)(2010年)
- 进口废光盘破碎料环境保护管理规定(试行)(2010年)
- 进口废船环境保护管理规定(试行)(2010年)
-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2008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的决定(2015年)
- “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2022年)
- 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11年)
- 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2022年)
- 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201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任免人员(2014年7月8日)
- 国务院关于同意将山西省太原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2011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的决定(2015年)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20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