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废塑料环境保护管理规定(2013年)
一、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中“塑料废碎料及下脚料”类进口废塑料的环境保护管理。特定种类进口废塑料有专门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的,还应符合专门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的要求。
二、 加工利用企业类型
以下类型之一的企业可以申请进口废塑料加工利用:
(一)
以PET为原料的化纤类生产企业;
(二)
塑料制品类生产企业(包括使用废塑料为原料的其他制品类企业);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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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意见(2016年)
- 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20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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