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201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的管理,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的申请、核发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兽药生产企业生产兽药,应当取得农业部核发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
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是农业部根据兽药国家标准、生产工艺和生产条件批准特定兽药生产企业生产特定兽药产品时核发的兽药批准证明文件。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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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关于同意陕西省撤销耀县设立铜川市耀州区的批复(2002年)
- 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调查处理暂行办法(2011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2004年)
- 关于涉外非法人企业申请探矿权有关问题的通知(2000年)
- 国务院关于修改《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的决定(2008年)
- 环境监测管理办法(200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1991年)
- 保监会关于保险业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指导意见(2017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发现本院作出的诉前保全裁定和在执行程序中作出的裁定确有错误以及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诉前保全裁定提出抗诉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的批复(199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