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新时代国家检察官学院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2022年)
国家检察官学院是最高人民检察院直属的检察干部教育培训专门机构,是培养高素质检察人才的主要基地,在推动党的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伴随党的检察事业创新发展,检察教育培训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但面对新的形势任务,总体上还跟不上、不适应。为更好加强国家检察官学院及其分院建设,充分发挥检察教育培训职能作用,助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 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自觉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坚持政治建设与业务培训深度融合,坚持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一体提升,着重强化理论教育、党性教育、知识教育和司法检察理念政策、检察实务培训,教育引导学员心怀“国之大者”、依法能动履职,突出精准施训,深化改革创新,强化基础保障,加强组织领导,促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新时代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 不断深化政治与业务融合培训
1.
坚持把贯彻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培训始终。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教育引导学员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落实到检察监督办案全过程。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员培训,在业务培训中强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阐释,帮助学员融会贯通理解和运用。成立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课程研发和讲授团队,推出精品课、经典课,运用实践素材开展案例教学、示范教学。开展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对象的政治轮训,强化办案能力助推带头办案。加强基本能力培养,着力提高检察履职中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扛实以法律监督保证党的全面领导的政治责任。把党史作为必修课、常修课,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培训和政治忠诚教育,教育引导学员从岗位做起,在忠实、廉洁、公正履行检察职能中体现政治忠诚。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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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2018年)
- 铁路局关于原铁道部规范性文件第四批清理结果的通知(2017年)
- 国务院关于修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决定(2008年)
-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实施办法(2010年)
- 欠税公告办法(试行)(2004年)
- 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2012年)
- 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建设规范(试行)(2006年)
-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编第六章防治水部分条款的决定(2011年)
-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消毒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有效性问题的批复(2014年)
- 农业部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