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2016年)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中央管理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经研究,决定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部分指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除各类别最低等级资质外,取消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
二、
取消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标准中关于注册建造师的指标考核。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国务院关于201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2014年)
- 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调查处理暂行办法(2011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年)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5号——财务报表附注中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相关信息的披露(2013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外派管理规定》的决定(2021年)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2号(2015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防范和制裁虚假诉讼的指导意见(2016年)
- 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2009年)
- 大型单机和成套设备出口项目协调管理办法(2001年)
- “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