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道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铁路的实施意见(2012年)
部属各单位、各铁路公司(筹备组),各合资铁路公司,各地方铁路:
铁路作为国民经济大动脉、国家重要基础设施和大众化交通工具,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至关重要的地位和作用。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铁路,是实现铁路投资主体多元化,深化铁路体制改革,加快转变铁路发展方式,促进铁路科学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为此,就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结合铁路行业特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
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依法合规进入铁路领域。规范设置投资准入门槛,创造公平竞争、平等准入的市场环境。市场准入标准和优惠扶持政策要公开透明,对各类投资主体同等对待,对民间资本不单独设置附加条件。
二、
深入推进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探索建立铁路产业投资基金,积极支持铁路企业股改上市,创新铁路债券发行方式,鼓励保险基金扩大投资铁路的范围和力度,探索利用项目融资、融资租赁、信托计划等多种融资工具,为民间资本投资铁路提供投融资平台,拓宽民间资本投资参与铁路建设的渠道和途径。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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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规范(2016年)
- 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勘查开采管理暂行办法(2009年)
- 卫生健康委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医药局关于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就业安置和履约管理工作的通知(2019年)
- 国务院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七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2023年)
- “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202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2017年)
-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1999年)
- 乡村护林(草)员管理办法(202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
- 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务管理办法(20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