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21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部署,我委组织开展了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过清理,决定对《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等6件规章、《关于补充、修订部分基本建设项目大中型划分标准的通知》等9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附件:1.
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废止的规章目录
2.
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1
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废止的规章目录
序号
规章名称
文号
印发日期
发文部门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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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
- 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处理规定(2014年)
- 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管理办法(2012年)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更新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公告(2016年)
- 环境保护部外交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质检总局关于加强二恶英污染防治的指导意见(2010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的意见(2016年)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2020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指导意见(2022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死刑复核案件听取辩护律师意见的办法(2015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立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常态化工作机制的意见(202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2000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信息网络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202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