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21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部署,我委组织开展了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过清理,决定对《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等6件规章、《关于补充、修订部分基本建设项目大中型划分标准的通知》等9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附件:1.
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废止的规章目录
2.
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1
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废止的规章目录
序号
规章名称
文号
印发日期
发文部门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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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
- 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处理规定(2014年)
- 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管理办法(2012年)
- 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2013年)
- 制止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1995年)
- 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规定(YYYY年MM月)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2008年)
- 退役军人部中央统战部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全国工商联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关于引导和鼓励民营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军人的意见(2022年)
- 出入境检验检疫封识管理办法(2000年)
- 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2016年)
- 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试行)(2010年)
- 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经费使用管理办法(20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