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21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部署,我委组织开展了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过清理,决定对《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等6件规章、《关于补充、修订部分基本建设项目大中型划分标准的通知》等9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附件:1. 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废止的规章目录
2. 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1
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废止的规章目录
序号
规章名称
文号
印发日期
发文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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