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21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部署,我委组织开展了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过清理,决定对《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等6件规章、《关于补充、修订部分基本建设项目大中型划分标准的通知》等9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附件:1.
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废止的规章目录
2.
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1
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废止的规章目录
序号
规章名称
文号
印发日期
发文部门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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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
- 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处理规定(2014年)
- 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管理办法(2012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国国际减灾十年委员会更名为中国国际减灾委员会的通知(2000年)
- 进口商品残损检验鉴定管理办法(2007年)
- 少数民族事业“十二五”规划(2012年)
-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202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0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年)
- 广播电台电视台审批管理办法(2004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马马文同志兼任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主任的通知(2007年)
-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