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宣布失效一批住房城乡建设部文件的公告(2017年)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确保各项改革措施有效落实,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住房城乡建设部对本部门印发的文件进行了清理。
经过清理,决定对95件住房城乡建设部文件宣布失效。凡宣布失效的住房城乡建设部文件,自本公告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特此公告。
附件:
决定失效的文件目录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7年12月12日
附件
决定失效的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
文号
1
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人居环境奖申报和评选办法》等文件精神做好建设档案工作的通知
建办档函〔2006〕321号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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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规范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上报成果的规定(暂行)(2013年)
- 房屋登记簿管理试行办法(2008年)
- 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2024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许可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09年)
- 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2017年)
- 血液制品管理条例(1996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应否受理问题的批复(2005年)
- 餐饮业促进和经营管理办法(2025年)
- 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2年)
- 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2018年)
- 关于修改《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的决定(2022年)
- 城市人民警察巡逻规定(199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