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1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程序,保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有效实施行政管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适用本规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
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法律、法规、规章适用准确,处罚合理、公正,执法文书使用正确、规范。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2018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决定(2013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民事诉讼如何确定案件管辖问题的批复(2010年)
-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2004年)
- 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2014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2022年)
- 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2023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决定(1995年)
- 关于规范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上报成果的规定(暂行)(2013年)
- 医院财务制度(2010年)
- 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管理办法(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