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的实施意见(2020年)
物流是畅通国民经济循环的重要环节。近年来,物流降本增效积极推进,社会物流成本水平保持稳步下降,但部分领域物流成本高、效率低等问题仍然突出,特别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社会物流成本出现阶段性上升,难以适应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提升物流效率,加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 深化关键环节改革,降低物流制度成本
(一)
完善证照和许可办理程序。加快运输领域资质证照电子化,推动线上办理签注。优化大件运输跨省并联许可服务,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交通运输部负责)
(二)
科学推进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深入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细化执法流程,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治超执法标准。分车型、分阶段有序开展治理货运车辆非法改装工作,逐步淘汰各种不合规车型。组织开展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专项治理行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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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目录(第一批)(2001年)
- 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实施方案(2005年)
-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2020年)
- 铁路建设管理办法(2003年)
- 中央分成水资源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
-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2008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将1-苯基-2-溴-1-丙酮和3-氧-2-苯基丁腈列入易制毒化学品品种目录的函(2014年)
- 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解释工作规定(2015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2013年)
-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若干规定的决议(197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