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1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债券的发行、交易或转让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并在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交易或转让,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并按照本办法规定承销或自行销售、或在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证券公司柜台转让的,适用本办法。
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办法所称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第三条
公司债券可以公开发行,也可以非公开发行。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2007年)
- 证券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2004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2016年)
- 国务院关于《广东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2023年)
- 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成本监审办法(暂行)(202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设立重庆出口加工区的复函(2001年)
- 关于废止《外商投资铁路货物运输业审批与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2016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淮南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2010年)
- 国务院关于呼和浩特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2015年)
- 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2016年)
- 国务院关于201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2010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海上滚装船舶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决定(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