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金运用内控与合规计分监管规则(201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保险资金运用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动保险机构完善内控管理,加强合规运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保险资金运用内控与合规计分是指中国保监会在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工作基础上,通过整理、汇总、分析保险机构的资金运用内控与合规运作的记录、信息和数据,按照计分标准对保险机构进行评分并开展持续监管的过程。
本规则所称保险机构,是指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机构。
第三条
中国保监会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和审慎监管原则,制定并适时调整计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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