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2013年)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人体损伤程度鉴定的原则、方法、内容和等级划分。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所涉及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本标准引用文件的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8667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GB/T 16180 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GB/T 26341-2010 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
3
术语和定义
3.1
重伤
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通知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2004年)
- 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2014年)
- 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2007年)
- 开展基础教育新课程实验推广工作的意见(2001年)
- 关于落实农垦系统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工及家属非农业户口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2003年)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2022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2018年)
- 电话销售彩票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0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