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2022年)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提升轻伤害案件办案质效,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意见。
一、 基本要求
(一)
坚持严格依法办案。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要严格遵循证据裁判原则,全面、细致收集、固定、审查、判断证据,在查清事实、厘清原委的基础上依法办理案件。要坚持“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正确理解与适用法律,准确把握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慎重把握逮捕、起诉条件。
(二)
注重矛盾化解、诉源治理。轻伤害案件常见多发,如果处理不当,容易埋下问题隐患或者激化矛盾。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办理轻伤害案件,要依法用足用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刑事和解制度和司法救助制度,把化解矛盾、修复社会关系作为履职办案的重要任务。要充分借助当事人所在单位、社会组织、基层组织、调解组织等第三方力量,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促进矛盾纠纷解决以及当事人和解协议的有效履行。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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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2013年)
- 施行修改后的专利法的过渡办法(2009年)
-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条例》的决定(2011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16年)
- 烈士安葬办法(2013年)
- 规章制定程序条例(2017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将河北省蔚县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2018年)
- 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关于修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2019年)
-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2012年)
- 道路运输违章处罚规定(试行)(199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