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200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互联网出版活动的管理,保障互联网出版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互联网出版事业健康、有序地发展,根据《出版管理条例》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从事互联网出版活动应当遵守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传播和积累一切有益于提高民族素质、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进步的思想道德、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丰富人民的精神生活。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出版活动,适用本规定。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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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2016年)
-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2010年)
- 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2023年)
- 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管理办法(2013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2023年)
- 关于劳动能力鉴定有关问题的通知(2003年)
-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2002年)
- 国务院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三款的通知(1987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1998年)
- 进一步深化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2018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的决定(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