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发展电子书产业的意见(2010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新闻出版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新闻出版主管部门,中国出版集团公司:
为加快我国新闻出版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提高我国新闻出版业的传播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现就发展电子书产业提出如下意见。
一、 电子书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1.
电子书是指将文字、图片、声音、影像等信息内容数字化的出版物,本意见具体所指的是植入或下载数字化文字、图片、声音、影像等信息内容的集存储介质和显示终端于一体的手持阅读器。电子书已发展成为一种知识信息传播的重要载体,新型出版物的主要形态。由此形成的电子书产业包括内容提供商、技术提供商、设备制造商和渠道运营商等产业环节,其产业链由内容原创、编辑加工、数字转换、芯片植入、平台投送、设备生产、市场销售和进出口贸易等环节构成,是出版发行和互联网、数字化等高新技术相融合的产物。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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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1985年)
-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201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1992年)
-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九(2012年)
-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2019年)
- 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2017年)
- 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麻黄草管理严厉打击非法买卖麻黄草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2013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取消全国运动会由北京、上海、广东轮流举办限制的函(2000年)
- 华侨事业费管理暂行办法(2002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暂时冻结全国行政区划变更的通知(20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