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发展电子书产业的意见(2010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新闻出版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新闻出版主管部门,中国出版集团公司:
为加快我国新闻出版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提高我国新闻出版业的传播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现就发展电子书产业提出如下意见。
一、 电子书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1.
电子书是指将文字、图片、声音、影像等信息内容数字化的出版物,本意见具体所指的是植入或下载数字化文字、图片、声音、影像等信息内容的集存储介质和显示终端于一体的手持阅读器。电子书已发展成为一种知识信息传播的重要载体,新型出版物的主要形态。由此形成的电子书产业包括内容提供商、技术提供商、设备制造商和渠道运营商等产业环节,其产业链由内容原创、编辑加工、数字转换、芯片植入、平台投送、设备生产、市场销售和进出口贸易等环节构成,是出版发行和互联网、数字化等高新技术相融合的产物。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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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2022年)
- 国务院关于修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决定(2008年)
- 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废止的规章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014年)
- 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2011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将安徽省黟县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2021年)
- 新闻出版总署废止第五批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1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200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北京大学清华大学设立北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清华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复函(2003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关行政处罚案件诉讼管辖问题的解释(200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