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以下简称担保资金)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由中央财政预算安排,专门用于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以下简称担保机构)、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机构(以下简称再担保机构)增强业务能力,扩大中小企业担保业务,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的资金。
第三条
担保资金的管理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定向使用、科学管理、加强监督的原则,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和高效。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管理办法(2012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防疫条件下积极有序推进春季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2020年)
- 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2005年)
- 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邮政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配送管理工作的意见(2013年)
-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规定(2023年)
- 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1999年)
- 环境保护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7年)
- 卫生部决定废止《全国城乡孕产期保健质量标准和要求》等7件部门规章(2011年)
- 水利工程启闭机使用许可管理办法(2010年)
- 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方案(2019年)
- 关于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200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