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201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2018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的决定(2018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客船安全管理规则(200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198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2004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的决定(2018年)
- 中国船员发展规划(2016—2020年)(2016年)
-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的决定(2014年)
-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的决定(201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2018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船舶的船员配备,足以保证船舶安全航行、停泊和作业,防治船舶污染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机动船舶的船员配备和管理,适用本规则。
本规则对外国籍船舶作出规定的,从其规定。
军用船舶、渔船、体育运动船艇以及非营业的游艇,不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是船舶安全配员管理的主管机关。各级海事管理机构依照职责负责本辖区内的船舶安全配员的监督管理工作。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赠款项目管理办法(2012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推动道路货运行业高质量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2021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组成的补充规定(2002年)
- 关于2003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2003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2021年)
- 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2021年)
- 国土资源部关于公布已废止或者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2016年)
- 基本建设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2011年)
- 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国政府贷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2000年)
- 关于废止《外商投资铁路货物运输业审批与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