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行政学院青年干部培训班招生对象等问题的复函(2004年)
国家行政学院、人事部:
你们报来的《关于调整青年干部培训班招生对象的请示》(行院发〔2004〕30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
同意将国家行政学院青年干部培训班招生对象由现行的从部分高校应届大学毕业生中招收,改为从地方各级政府机关有发展潜力的正县(处)级优秀年轻干部中招收,年龄在40岁以下。招生主要面向基层,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和东北老工业基地等。
二、
同意青年干部培训班每期招生50名左右,培训时间暂定半年。学员脱产学习,结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三、
培训内容要突出重点,课程设置要切合改革发展的实际,努力为地方的建设与发展储备一批战略后备人才。
国务院办公厅
二〇〇四年七月二日
-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2018年)
- 对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的意见(2004年)
- 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2019年)
- 飞行模拟训练设备管理和运行规则(2019年)
- 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2年)
- 关于推进和规范县供电企业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2000年)
- 关于允许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独资职业介绍机构的通知(2005年)
- 中央预算内投资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和海外科技专家来华工作进出境物品管理办法(200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20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