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6年第26号(2016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16 年第 26 号)
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工业和信息化部对改革开放以来工业、通信业领域不利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政策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2016年5月1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第23次部务会议审议,决定废止部分政策性文件(目录见附件)。现予公告。
附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废止的政策性文件目录(截至2015年12月31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6年6月2日
附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废止的政策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布部门
1
颁发《第四机械工业部企业整顿产品质量检查验收标准》的通知
(79)四质字1564号
四机部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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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2013年)
- 无线电台执照管理规定(2009年)
- 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公告管理和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2002年)
-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定点生产管理办法(2000年)
- 设置卫星网络空间电台管理规定(1999年)
- 2004年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工作要点(2004年)
- 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2021年)
-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1988年)
- 关于云南省中甸县更名为香格里拉县的批复(2001年)
- 公安部关于做好新旧戒毒体制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2008年)
- 新食品原料申报与受理规定(2013年)
- 国资委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发行证券有关事项的通知(2009年)
- 广播电视有线数字付费频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试行)(2003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2016年)
-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200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