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有关问题的批复(2004年)
发展改革委、商务部:
你们《关于修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请示》(发改外资〔2004〕187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废止2002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由原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联合发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新修订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由你们发布,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为保证工作衔接,原目录自新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施行之日起停止执行。
国务院
二〇〇四年十月二十六日
- 启运港退(免)税管理办法(2018年12月28日修订)(2018年)
-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境内公路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及其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办法》的决定(2004年)
- 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7年)
- 公安部关于启用新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有关事项的通知(1995年)
- 关于修改《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决定(2015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2016年)
- 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2017年)
- 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2015年)
- 农业部关于推进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的实施意见(2015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若干规定(20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