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78号(201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
第 78 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我部对部门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商有关部门同意,并经2010年12月13日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改水防治地方性氟中毒暂行办法》等48件部门规章(见附件)。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卫生部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的部门规章目录(48件)
部 长 陈 竺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
卫生部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的部门规章目录(48件)
序号
规章名称
公布机关
公布日期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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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2002年)
-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2002年)
- 咖啡因管理规定(2001年)
- 医疗器械新产品审批规定(试行)(2000年)
- 司法部关于修改《司法部关于执行〈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的决定(2004年)
- 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2003年)
- 典当业治安管理办法(1995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4年)
- 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2013年)
- 水利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2024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广州白云机场海关调整为副厅级海关问题的复函(2004年)
- 国务院关于推动毕节高质量发展规划的批复(202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04年)
- 人民法院落实《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的实施办法(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