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2025年) 第四章 飞行区场地运维管理 第三节 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2025年) 第三节 第四章 飞行区场地运维管理 第三节 跑道表面状况评估和通报 第六十条 机场运营人应当定期评估干跑道表面橡胶沉积或者表面磨光等情况对跑道表面摩阻特性的影响程度。 第六十一条 机场运营人应当通过测试跑道摩擦系数的方式评估干跑道的表面摩阻特性。当跑道或者其中一部分(累计长度大于100米)表面摩阻特性低于规定的最低摩阻力水平时,机场运营人… 第六十二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场运营人应当及时清除跑道道面的橡胶,或者采取其他措施改善跑道的表面摩阻特性: 第六十三条 机场运营人应当按照中国民航局有关规定,持续监测、评估和通报湿和污染跑道表面状况,直至跑道表面不再受污染为止。 第六十四条 机场运营人应当以跑道表面每三分之一段污染物的种类、深度和覆盖范围等为基础,并结合跑道摩擦系数、飞行机组报告的跑道刹车效应、实施检查的车辆的控制和减速情况、外界大… 第六十五条 湿和污染跑道运行期间,机场运营人应当采取措施,以保障必要的跑道标志和助航灯光清晰可见。 第六十六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按程序暂停航空器起降: 第五十九条 目录 第六十条